家长护学岗的争议与探索
近日,陈江作为潮新闻客户端的评论员,关注到了一起关于家长护学岗的争议。深圳和浙家长纷纷在网络上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深圳的部分家长提议要取消家长在校门口站岗执勤的义务,而浙江也有许多家长在探讨“护学岗”是否有必要存在。这一现象的背后,折教育管理中公共服务的不足,以及家校协作在安全责任界定上的模糊。
对于家长护学岗,我们不禁要问:为何这一旨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制度,会在执行过程中产生如此多的争议?事实上,这不仅仅是局部现象,而是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都频繁发生的争议。这一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它却成为家校矛盾的。
在表面上看,争论的焦点似乎只是“家长是否应该执勤”。深入探究后我们发现,这实际上反映了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公共服务的不足以及家校协作在安全责任界定上的模糊。很多家长担心自己不参与执勤可能会影响孩子在校的表现,这种心理压力使得原本的“自愿参与”原则被异化为“隐形强制”。
在双职工家庭中,这种反对的声音尤为强烈。他们需要请假或委托老人代劳,但后者因体能不足反而可能带来新的安全隐患。护学岗对家庭资源的隐性要求也加剧了阶层差异。富裕家庭可以灵活调配时间或雇人代劳,而普通家庭则需硬扛压力。
与此我们也看到了家长们在护学岗中的实际效能困境。多数家长缺乏交通管理培训,面对违规车辆时无处置能力,甚至因不当干预而加剧了交通混乱。有些家长指出,参与执勤的多为老年人,“挥旗更像行为艺术”,而非专业的交通管理。
那么,如何找到一个更可持续的解决方案呢?其实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学童拥护员”制度,由出资聘请专业人员经培训后专职负责学生交通安全。我们也可以增设智能信号灯、扩大执勤覆盖范围等措施来提高交通安全性。我们还可以整合社区志愿者、退休人员等社会力量来共同参与护学工作。
护学岗引发的这些争议其实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公共治理跟不上教育需求的一个表现。解决这个问题不仅要在“取消”与“保留”之间做选择更要回归公共服务的本质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厘清各方责权边界探索可持续的家校协作模式。只有这样当制度设计真正尊重个体选择时“自愿”才不会只是一句空话家校共育也方能回归其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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