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的道路上,车窗常常遭遇小广告的侵袭;回家时,门把上总是插着广告宣传单;打开电脑,弹窗广告更是满屏飞舞,让人无法摆脱。这些无处不在的广告,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大困扰。而自9月1日起,新的《广告法》将正式实施,它将对这一现象产生积极的约束作用。在此之前,记者对当前市民深受困扰的广告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调查一:街头小广告的困扰
昨日上午,记者在朱雀路与友谊路交汇处等红灯时,发现几名年轻人穿梭在车流中,强行将小广告插入车窗缝隙中。有的甚至直接将广告扔进正在行驶的汽车驾驶室。记者在离开大学南路的办公室时,发现自己的车前挡风玻璃上已经插上了三张广告宣传单。附近的车主高女士也表示,她的车经常在出门时被这些小广告所困扰,甚至在小区的电梯和防盗门上都能看到这些小广告的身影。
新规定:滥发小广告最高罚款三万
新《广告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和发送广告的行为,必须确保用户可以轻松关闭广告且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网络。违反这些规定者,将被处以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调查二:“萌娃”广告孩子
很多家长反映,孩子对“萌娃”广告以及影视明星推荐的商品非常感兴趣。对于像刘先生这样的家长来说,他们的孩子对这样的广告无法抗拒。新《广告法》则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以防止这类“萌娃”广告的过度泛滥。
新规定:禁止十岁以下儿童代言
除了对儿童代言的限制外,还规定了不得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劝诱内容。这些举措旨在保护孩子不受广告诱导的困扰。
调查三:虚假的诈骗老人
在一些小区内,时常有诈骗分子通过免费的健康、免费理疗等方式吸引老年人。他们利用老年人的信任和好奇心进行诈骗活动。新《广告法》也对保健食品的广告进行了严格规定。
新规定:保健品广告禁涉治疗功能
保健食品的广告不得涉及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不能声称商品是健康必需品或利用任何形式进行比较宣传。也禁止使用代言人进行推荐或证明的虚假宣传方式。